以德为本强根基,以德树魂树警魂太和县赵玉华案件的体会
太和县赵玉华案件的查处,再次警示我们:一个党员干部,无论职位高低,都必须以德为本,严于律己,方能在纷繁复杂的党内环境中立身之基,方能在服务人民、服务社会的事业中发挥核心作用。
以德为本,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,德,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的根本,德,不仅是一种情操,更是一种责任,赵玉华案告诉我们,一个党员干部,如果不能以德为本,以服务人民为己任,那么即使职位再高,也难以获得人民的信任,德,是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,是党纪国法的信条,是立身处世的根本,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,党员干部要"严于律己,宽以待人",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。
以德为本,是党员干部成事之基,德,是党员干部立足岗位、服务人民的根基,德,不仅体现在日常的工作中,更体现在关键时刻的担当作为,赵玉华案警示我们,一个党员干部,如果不能以德为本,不能以身作则,那么即使职位再高,也难以在纷繁复杂的党内环境中脱颖而出,德,是党员干部成事的关键,是赢得群众信任和尊敬的法宝。
以德为本,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,德,是党员干部不断学习和提升的永恒主题,德,不仅包括思想道德修养,还包括业务能力的提升,赵玉华案告诉我们,一个党员干部,如果不能不断学习、不断进步,那么就难以在新时代的征程中跟上时代的步伐,德,是党员干部自我完善的永恒追求,是永葆青春活力的不竭动力。
新时代的党员干部,要以赵玉华案为镜子,以德为本,严于律己,方能在纷繁复杂的党内环境中立稳脚跟,方能在服务人民、服务社会的事业中发挥核心作用,让我们以德为本,以德树魂,以德树警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发表评论